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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吾家有女初长成

程乃珊


从来不在文章中写自己的女儿,不为别的,只觉得她既非才华出众,也不属天生丽质,甚至连大学都没上——一句话,典型性不够。

曾几何时,女儿在报上竟也发表了几篇文章,这倒出乎我的意料。我是在女儿寄给我剪报时才发现她发表文章的。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问她。

“早告诉你,你一定要拿去修改,早晚会被你弄得面目全非,就不再是我的文章了。”她说。女儿的文章其实很稚拙。如果一定说有什么长处,那就是本色,如同她的为人。因为年轻,尚不懂作假。坦白地说,我一度对女儿很失望。

理想中的女儿应该是个淑女,懂音乐、爱好文学、弹得一手好钢琴……而我的女儿,给她实来全套《安徒生童话》,她只翻了几页就不要看。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只记得一句烂布片。”直把我气得半死。她8岁开始上钢琴课,却终因每次练琴她哭我吼而放弃。最令我七窍生烟的是,有次她的作文竟然不及格。她却振振有词:“又是《一件难忘的事》,这篇作文我从小学三年级作到高中三年级,少说也有三四次。我总共才多大,有多少难忘的事?”

女儿经受不起闲话:“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不懂得包涵。

“你怎么一点不像我!”我不由得抱怨;

“那当然啦,你是你,我是我。”她回答着。

她看我写的《女儿经》,看完了把嘴一嘟,说:“没劲。要我来写这部《女儿经》,保证那三个女儿将家里搞得天花板都掀了,把妈妈弄得发神经病为止。”说着,她就绘声绘色地开始把构思讲给我听。

“去去去……”不等她讲下去,我就把她支开了。现在想想,可能这也是她的《女儿经》呢。当然,我们母女俩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之时。有一次在一个圣诞派对上,在场有个五六十岁左右、极富魅力的先生,高吭一曲英文歌,声情并茂,十分动人。当然,我俩都没出声。好一阵时日,一次偶与友人谈起男人,我不禁以赞赏的口吻谈起那位先生。话音未落,女儿即在一边插嘴表示赞同。我倒没想到,在对男人的审美上,我们母女俩倒没有代沟。

在我去港的三四年间,觉得女儿一下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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