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中学 骆发明
语文教学是教学中的“老大难”,而作文教学又是初中语文教学中的“难中之难”。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可以直接决定语文教学质量的好坏。新课标(《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简称)明确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
然而,新课标对传统的作文教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传统的作文教学模式人们都不陌生:教师命题——教师指导——学生作文——教师批改——教师评讲。这种以“师道尊严”为前提条件的教学模式,把生气勃勃、充满灵气的学生局限在一个很容易令人厌烦和麻木的条条框框之内,也就自然而然出现了作文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少、慢、差、费”的“高耗低效”现象。而新课标倡导的是“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 “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新课标注重的是对学生的人文尊重和教学的民主氛围,要求教学应从学生主体发展的需要出发,强调语文的学习不是外加的灌输,更不是强迫。
那么摒弃了传统的“师道尊严”的新课标下的作文教学,怎样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呢?我认为要在强化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优化教师的主导作用,依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按照作文教学的特征,实施科学教学。下面谈谈本人在作文教学实践中的几点做法:
一、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
教学理论告诉我们:任何教学任务的完成都需要师生的双边活动,尤其需要学生的主动参与,作文教学更应该强调学生的主动活动。在这一点上处于承前启后发展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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