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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

教学目标

认知:

1.知道爱国志士反抗侵略、报效祖国的事迹。

2.懂得没有祖国的兴旺发达,也就没有个人的前途和幸福。

3.懂得为国效力是每个中华儿女应尽的责任。

情感:

敬佩为国捐躯,为国效力的爱国志士,并愿意向他们学习。

行为:

1.关心祖国的发展和建设事业。

2.能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教学建议

(一)九至十三课是对学生进行国家民族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的教育。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这一单元主要帮助学生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以及对祖国的责任感、义务感。同时使学生了解我国现阶段的有关大政方针。

本课是在前几年级向学生介绍爱国人物的事迹,引导学生学习爱国人物热爱祖国、忠于祖国精神的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教育学生认识祖国与个人的关系,帮助学生树立对祖国的责任感,引导学生立志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热爱祖国、忠于祖国,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高尚道德情操和民族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构成了中华民族立国安邦的精神支柱,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巨大动力和维系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的强大纽带。今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这一爱国主义传统,动员全体人民以饱满的热情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为祖国尽责效力,为中华民族的振兴而奋斗。热爱和忠于祖国的道德情感不是每个人生来就有的,也不会自发地产生,需要从小培养。因此,反复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不断强化学生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很有必要。

(二)课题和课文前的导入  栏目,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点出这一课要讲的观点。此言出自明清思想家顾炎武,原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里的“天下”即祖国之意,后来人们也用“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更清楚地表达了对祖国的忠诚、热爱之情和责任感。教材取了后一种说法。“匹夫”泛指平民百姓。这句话的意思是作为一个平民百姓,也应关注祖国的命运,以为国效力为己任。充分认识这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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