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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注意培养科学思维方法教案

备课资料
分析与综合应当相互结合
首先要立足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思维的规律归根结底是由客观事物的性质和规律决定的。理解分析与综合的思维方法也是如此。
总的来说,事物自身的整体和部分的辩证统一关系,决定了认识它的时候必须既分析又综合,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只是为了深入说明这个问题,教材把事物分为两种情形来考查。一是“作为整体的事物”。二是“作为过程的事物。”这一划分不是绝对的。第二课说过:“整体是指由事物的各内在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统一及其发展全过程。部分是指组成事物有机体的各个方面、要素及发展全过程的某一阶段。”可见,第二课所说的“作为过程的事物”。事物的这两种情形,都决定了在认识它们时必须把分析与综合结合起来。作为整体的事物,是由它的部分构成的,其中有“单个”的要素及其属性,有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等等。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作为过程的事物,是由它的阶段构成的,其中有“单个”的阶段及属性,有这些阶段之间的关系,过程与阶段之间的关系也是辩证统一的。例如,“作为整体学校”,由教师和学生这样的要素构成也可以从其他方面说明,教师和学生属性各不相同,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作用使学校成为学校。
“作为过程的学校”由它发展的各个阶段构成,这些阶段之间相互作用才使学校有了自己的发展历史。学校自身的这些客观状况,决定了对学校认识必须把分析与综合相互结合  起来。
其次,要贯彻认识的辩证法。形而上学的思维特点是“非此即彼”,要么是这要么是那。按照这样的思维形式,分析就只是分析,综合就是纯粹的综合,二者互不相联。认识的辩证法不是这样,它既承认“非此即彼”,又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亦此亦彼”。我们必须看到,分析与综合是两个方面上的思维运动,分析强调的是对事物的“分”“分解”,是对构成事物要素的认识;综合强调的是对事物的“合”“整合”;是对由要素构成的事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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