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国际组织常识》第五单元专题学习指导
【知识概要】
1联合国是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
(1)性质: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2)产生:联合国是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取得胜利的产物,是人类为和平与发展长期努力的结果。
(3)宪章倡导的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行的原则是: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必须履行宪章所规定的义务;各会员国必须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必须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侵害别国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宪章规定而采取的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政的事务。
(4)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构
①联合国大会是由全体会员国组成的审议机构。关于重要问题的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它问题则以简单多数通过。
②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中、法、俄、美、英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安理会对实质性问题的决定需要九票通过,并且不得有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弃权不算反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大国一致”原则。
③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联合国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事务。
④托管理事会,是负责监督托管领土的管理机关。
⑤国际法院,是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而设立的司法机构。
⑥秘书处,是为其它主要机构服务,并执行这些机构制定的方案与政策。秘书长是联合国的行政首长,由大会根据安理会推荐任命,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5)联合国的作用
①联合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在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共同发展、促进人类文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②联合国作为集体安全机构的核心,在保障全球安全的国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③联合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建立了一套庞大、复杂,较为系统的机构即联合国经社系统,推动某些发展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④联合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