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班主任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班主任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条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领导者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
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发展的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并负有协调本班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作用。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
第二条 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体魄健康的公民。
第三条 班主任的职责是:
(一)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三)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四)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肯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五)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和本班的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六)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
(七)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的工作。
(八)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第三章 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 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学生。要从学生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进行工作和教育活动。讲求思想教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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