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说明文:是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以说明事物或阐释事理为主要内容的文章。它介绍事物的形状、构造、类别、特点、功能,或者解释事物的含义、原理、关系、演变等,向读者传授相关知识。说明文有三个显著特点:知识性、条理性、准确性。
说明对象:被说明的事物或事理。说明事物的特征指被说明事物或事理不同于其他事物或事理的根本属性或事理的根本属性和标志。
说明顺序有:空间顺序、时间顺序、逻辑顺序。
时间顺序:按照事物发展变化的先后安排说明顺序,多用于说明物体的制造过程,产品的生产过程,事物发展的演变过程,一般以时间先后及发展阶段为序进行说明,多用于表示时间的词语以增强说明的条理性,同时也突出表现了事物变化发展的每个阶段的主要特征,
空间顺序:以事物的方位为序说明事物,多用于说明实物(特别是建筑物)的形状和构造。运用空间顺序说明事物要选好立足点和观察点,要注意准确地使用方位词语。
逻辑顺序:按照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安排说明顺序。介绍比较复杂事物和现象,以及介绍事理的说明文经常使用这种顺序,逻辑顺序可以分为从特点到用途、从现象到本质、从主要到次要、从概括到具体、从整体到局部、从原因到结果六类。
说明方法:
下定义:用简明扼要的科学性语言对被定义的概念的本质特征做周全严密的规定,形式上往往是判断句。
举例子:列举又代表性的恰当的实例把比较复杂的事物或抽象的事理说得具体明白。
分类别:根据事物的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属性的异同,把事物分成若干类,然后依照类别逐一加以说明。
作比较: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者大家已经熟悉的事物和他比较,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鲜明的印象。
打比方:利用两种不同的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作比较,以突出事物的性状特点,增强说明的形象性和生动性。
列数字:有些事物便于从数量上说明特征和发展,用一些数字来说明,往往可以使读者了解得更精确具体。
列图表(画图表):用示意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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