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诗》
关于乐府诗
继《诗经》《楚辞》之后,在汉魏六朝文学史上出现一种能够配乐歌唱的新诗体,叫做“乐府”,它曾大放异彩,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乐府”本是官署的名称,负责制谱度曲,训练乐工,采辑诗歌民谣,以供朝廷祭祀宴享时演唱,并可以观察风土人情,考查政治得失。我国的采诗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夏书·胤征》已有采诗的记录。流传至今的《诗经》,当初就要算是一部官方颁布并为社会认可的标准选本。春秋以后,礼崩乐坏,征战不休,采诗制度无法贯彻。到了秦代,统一时间短,百废待兴,虽然已有乐府官署之名,但仍然没有采诗之实。汉承秦制,经济凋敝,乐府机关也只能习常肄旧,无所增更,勉强维持而已。经过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到汉武帝时,国力变得大为雄厚,乃扩大乐府的规模,采诗夜诵。到东汉,采诗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光武帝曾“广求民瘼,观纳风谣”,和帝则派遣使者“微服单行,各至州县,观采风谣”。此种风尚,在南北朝皆相沿袭。萧梁时,社会上已经把“乐府”从官署的名称转变而为诗体。刘勰《文心雕龙》于《明诗》之外,另有《乐府》专章。昭明《文选》、徐陵《玉台新咏》也都开辟了《乐府》专栏。其中既有文人诗歌,又有民间歌诗,亦即凡是合过乐能够歌唱的歌诗,统统称为“乐府”。在这两类诗歌中,民间歌诗是精华所在,并且文人歌诗还是在民间歌诗的甘露滋润下萌发并壮大起来的,所以我们对民间歌诗应给以高度重视。 北朝于战乱间隙所奉行的采诗制度,与两汉一脉相承。保存在郭茂倩《乐府诗集·梁鼓角横吹曲》中的北朝乐府民歌,有的是用汉语创作,有的则为译文,虽然只有六七十首,却内容深刻,题材广泛,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生活,富有与南方大相异趣的粗犷豪放的气概,呈现出另外一种风情民俗的画卷。由于北方各族统治者长期混战,反映战争的题材就要多些,有描写战争和徭役带给人民苦难的,有歌颂剽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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