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实录】
师:同学们,去年的冬季运动会的投篮比赛还能记得吗?
生:
师:对!昨年我们班的比赛成绩不太理想,今年你们认为选那几个同学参加比赛,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师:若果你是你是老师的话,将会安排哪位同学去参加比赛呢?
生1:王施杨!
生2:李成!
生3:王琦!
师:你为什么安排王施杨去?
生1:王施杨在十强赛中进球最多!
师:那你为李成去?
生2:李成的最高!
师:(看着生3)请说说你的理由。
生3:
师:三位都言之有理。那究竟安排哪位去参加呢?我想,老师会比较一下队员中谁进球的情况,然后再定夺。你认为呢?
同学们点头称是。教师出示以下表格:
投球总数 进球数
王施杨 25 22
王 奇 20 18
李 成 50 43
师:看了这张表格,你认为谁去最好?为什么?
学生大多说"王奇"。
生4:我觉得应让王施杨来主罚,因为他罚球最稳、最准。
生5:我觉得哪位失球最少,就该让哪位去,所以安排 去。
师:有道理。 失球数是25-22=3, 失球数是20-18=2, 失球数是50-43=7,这样看来是应让 去。同意这一理由的,请举手。
全班学生都举手了。
师:考虑好了吗?不改啦?
生齐:考虑好了!不改啦!
师:按这样的说法,如果我投1个球,可投偏了。我的失球数是1-0=1,最小,那倒该我不成?
学生们都笑了。笑过之后是思考,少顷--
生6:我会安 来。
因为 踢25个进了22个,照这样计算, 100个会进88个;
投 20个进了18个,那么, 100个会进90个;
50个进了43个,那么, 100个会进86个。
这样一比较,我是安排范志毅去踢这个点球。
师:是个好主意!乍看不明白,照这样计算之后,都投满100个球就一目了然。
生7:(抢着说)应算进球数与投球总数的百分比。王施杨是88%,王 奇是90%,李成是86%,所以应让王奇去。
学生们眼睛一亮,颔首赞同。
师:好主意!为什么要算百分比呢?如果不求进球数是投球总数的百分比,而是求几分之几,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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