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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要教会学生“悟”


    古人十分重视语文学习中的“悟”。战国时代的思想家孟子说“说诗者”要“以意逆志”,庄子则说“得意而忘言”“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其中的“意”,就是“悟”,也即“用心体会”的意思。魏晋南北朝以后,受佛家参禅悟道理论的影响,“顿悟”“了悟”“颖悟”“心悟”“意悟”“领悟”等成了人们谈禅、评诗、论学时常用的词汇。宋代范温说:“识文章当如禅家有悟门……如古人文章直须先悟得一处,乃可通于它处。”而诗论大家严羽在《沧浪诗话》中则明确的提出了诗歌理论中的“妙悟”说,认为“诗道亦在妙悟”。清代唐彪把“悟”与“疑”的关系说得非常透彻,他说:“凡理不疑必不生悟,惟疑而后悟也。”而叶燮在《原诗》中把“悟”与想象挂钩,认为学习主体“设身易处当时之境会……呈于象,感于目,会于心”,才能“妙悟天开,从至理实事中领悟,乃得此境界”。综上所述,古人对“悟”在语文学习中所起作用的理解非常全面,非常透彻。
    “悟”是“新课标”的要求。国家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十分明确的提出“悟”的教学要求。首先,要求语文教学要重视学生“悟”的能力培养,要求:“欣赏文学作品,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其次,“新课标”把“悟”作为考察和评价学生语文学习能力和水平的标准,要求“在7~9年级,可通过考察学生对形象、情感、语言的领悟程度,来评价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注意加强对学生平日诵读的评价,鼓励学生多诵读,在诵读实践中增加积累,发展语感,加深体验与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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