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并遵循一定的生活规则时,他能管住自己的行为,我们才
认为他是一个守纪律的人。这样的纪律具有灵活型概念,却不容易被理解又不容易被
采用。但它包含这一个伟大的教育原则,它不同旧时教育里那种绝对的,不容辩驳的
高压政策下的“不许动”的原则。
看了这段话,我心里突然亮了。想平时的教学中,都曾想“约束”孩子。当孩子说话
时,觉得他梦太吵了,希望他们安静。可这种“约束”对他们没有任何作用。相反孩
子们想说的想做的欲望更强了。因为此时我是“主人”,海门市约束者。所以他们的
行为不是发自内心的,而是外人强加的,所以孩子们的安静是一时的,只要我一离开
,他们会很快的交谈起来。
在蒙氏教育中才能找到真正“管理”孩子的方法。想让孩子遵循一些生活规则,不是
去管理他,而是让他成为教室主人。
作为教师的我们要忘记“不许动”的原则,因为其背后隐藏孩子们那种强烈的“我要
动”的欲望。所以不管用什么活动,我们都应该让孩子动,在满足孩子们的要求下,
提出要求规则,这时孩子们安静了,有序了,这才是孩子们自己的纪律。在自由中所
获得纪律。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孩子才是他自己的主人,当他成为自己的主人时,老师只需给予
正确的引导,他就能做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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