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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幼儿园2019学年度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xx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便利、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尽力满足学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努力做好xx年学xx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按区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幼儿园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的服务与指导。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按要求严格将班级数和班额数控制在《xxxx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xx学年我园共开设6个班,小班2个,每班25人;中班2个,每班30人;大班2个,每班35人。

4、关于来沪随迁子女的入园。

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xx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园。同时,孩子须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件。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根据区教育局《xx学年xx幼儿园招生意见》精神以及行政的讨论,结合本地区地域特点,制定以下要求:

(一)招生对象

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及居住所在地为xx市xx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幼儿。

2.因特殊原因未报xx市户籍的练塘镇辖区幼儿,父母一方必须持有xx市户籍,并持有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书记签字),方予认可。

3.居住于本镇范围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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