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为广泛深入开展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号)精神,按照三安委〔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书记、xx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紧扣查补安全生产领域短板工作重点,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G20杭州峰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为县社安全稳定全年无事故目标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县供销社及各企业工作实际,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成立县供销社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由县社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及所属企业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具体负责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各项活动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各项安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