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技术改造工作已经结束并定于近期恢复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为保证矿井恢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做足哪些方面的安全措施呢?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各个生产系统方面:
1、由矿领导带队(采掘、机电、一通三防、技术、调度等所有管理人员)对井下各个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井下供电、监测监控、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通讯系统、压风系统等)、地面供电系统、安全消防系统、供暖系统等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一遍,对查出的影响矿井安全的隐患必须在复工前处理后,确认在复工后对矿井各个系统安全不构成威胁,方可进行复工。
2、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正常运行,方可复工。
3、矿井主扇必须保持正常运行。
4、对矿井检测系统必须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检测系统正常运行,方可复工。
5、对矿井地面供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双回路供电可靠,方可复工。
6、对井下通讯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井上下通讯正常可靠,方可复工。
7、对井下排水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保证排水系统正常可靠,方可复工。
8、对井下运输系统(无归胶轮车、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及其各种保护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并试运行正常后,方可复工。
9、对井下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逐台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后,杜绝失爆现象,并试运转,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复工。
10、所有井下人员及地面岗位人员,必须经由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全员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采掘工程方面:
1、由矿组织进行对《5101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属于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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