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上午好!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物价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山东省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我们今天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目的就是研究如何抓好《方案》的贯彻实施,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下面,我谈三个问题: 一、《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在去年召开的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赵克志副省长首次提出在全省实施安康居住工程的要求。在今年一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韩寓群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要求“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省领导的要求,深入贯彻国发[2003]18号、省政府[2003]116号和[2004]49号文件精神,建设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从今年年初就开始着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为此,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青岛、烟台、南京、宁波等市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问题的做法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代省政府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草案形成后,建设厅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及各城市主管部门会议,对《方案》进行反复研究修改完善。省政府对《方案》的制定也非常重视,分管秘书长先后数次召集协调会,协调落实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山东省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于11月25日以鲁政办发[2004]93号文件正式发布实施。《方案》从着手制定到出台,历时近一年,先后修改近20稿。 《方案》明确了我省实施安康居住工程的总体思路是:贯彻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把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旧小区改造和拆迁安置用房等统一纳入安康居住工程的范畴,统筹考虑,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扩大供给,逐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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