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我国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国方略正在扎实推进。尤其是今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发布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当前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业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浙江省应抓住机遇,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起步较早的先发优势,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理顺体制,规范行为,推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有力的保障。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信心近年来,在农业部和中共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重视与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浙江省各级农业部门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深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为抓手,以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为载体,通过强化执法,树立了执法权威,提高了农业部门的地位,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充分肯定。(一)积极开展立法和普法,农业法律体系更为健全。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浙江省农业厅和有关市农业部门及时提出立法建议,积极开展调研,协助人大和政府搞好农业立法。浙江省先后出台了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种畜禽、蚕种、农机、饲料、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和动物防疫、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杭州、宁波市也对农业法规体系进行配套完善。与此同时,根据“四五”普法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动了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二)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浙江省各地以农业综合执法为方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机构编制、职能定位、经费保障、机制运行等方面入手,着力增强执法能力。目前,全省有11个市、68个县组建了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占应建数的97.5%;丽水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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