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X年主要工作情况
XX年,全市老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抓手,以为老年人办实事为目的,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有2家城镇养老机构获得省级财政扶持,有12家村居老工委获“省先进村(居)老工委”,7家老年活动室荣获“省省级银龄之家”荣誉称号,市老龄办荣获全省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双先进”单位、省“银龄安康”工程先进单位等,有1人荣获“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受到全国老龄委和国家人社部保障。主要工作:
1、老龄宣传信息工作在全省争创了一流业绩。为确保老龄宣传信息“争创省一流工作”,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信息工作意见》,修订了《市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调度,严格奖惩,有效地激发了县区工作积极性,各级老龄办主任带头写信息,县区老龄办上报和采取的信息稿件明显高于往年,成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力量。XX年全市被国家老龄网采用老龄信息171条,省老龄网采用409条。进一步加强老龄网站建设,老龄网站点击率突破10万人次。同时,抓好了户外宣传,各县区通过建设大型敬老宣传牌、印刷宣传标语和通过电子屏幕、电视报纸等媒体,营造了浓厚的敬老氛围。
(二)贯彻落实省市《意见》初见实效。去年我们把狠抓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全年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省委、省政府《意见》(鲁发[XX]22号)出台后,我们对省《意见》原文进行了反复学习和广泛宣传,多次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先后召开全市老龄办主任会议和全市银龄安康表彰会议,对贯彻落实省《意见》进行安排部署,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作为XX年全市老龄工作百分绩效考核的核心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二是抓好了市《意见》出台。省《意见》下发后,我们用近两个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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