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本情况
咸丰地处鄂西南边陲,位于鄂、渝、湘、黔四省市结合部,素有“荆南雄镇、楚蜀屏翰”之誉。全县版图面积2550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85个村,总人口36.48万人。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16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7.6%。这里有唐崖土司墓地群,有奇景通幽的黄金洞,有县级深林公园的青灵山之美,有国家级原始深林公园坪坝营之秀。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南剧、民间歌舞地盘子、干栏吊脚楼建造技艺、刺绣等内容丰富、底蕴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不仅是我县各民族的骄傲,而且成为激励支撑全县人民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不竭动力和源泉。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文化部门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县上下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热潮,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现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为保护传承夯实了物质基础。
XX年6月,我县正式启动“非遗”普查工作,县文体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和《普查方案》。在当年全县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县文体局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明确“非遗”保护工作由文体局领导、文化馆为责任主体牵头成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管所、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全力参与、配合。为提高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文体局召集乡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剧团、文管所等单位职工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州各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通知,详细介绍了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普查任务、要求,并就普查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为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XX年7月起,县文体局指示咸丰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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