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名基层法院的书记员,而且是刚刚入此行工作不久的我来说,我非常荣幸能参加本次在石家庄龙凤湖法官培训中心举行的全省法院行政业务培训班的学习,短短的几天时间,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掌握了很多理论知识和行政审判中实务性很强的业务知识,收获非常的大。现将我这几天的学习情况与心得体会简单汇报一下,其中肯定会有一些我理解不到的地方,或者是有些理解错位的地方,希望同行们指正。
6月18日,在风景优美的石家庄龙凤湖法官培训中心,一百多名全省行政审判工作者齐聚一堂。省法院甄树清、李彥生、李建军三位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省法院副院长甄树清发表了重要讲话,就行政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做了深入的剖析,对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提出了期望和要求,对今后如何更好地进行行政审判工作也提了几点建议和要求:
1、要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全局、战略的高度认识这次学习活动,学习培训班是“大学习”活动的一部分,大家要积极参与学习活动,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2、立足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为省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在审判中注重民生类案件的审理,要做到胜败皆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人员和机构配置,达到最高院的要求。
行政庭庭长要进入本级法院审委会,行政人员不能随意变动,主要是为了保证行政工作的连续性和重要性。
4、加强调研工作的开展和对下指导工作,统一司法理念和司法尺度。
5、进一步规范案件的请示制度。请示仅限于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不能整个案件都要向上级请示怎么办。请示案件首先要经过本院审委会研究,要把本院审委会的倾向性意见向上请示,不能把若干个意见都向上级请示。同时要注意要有书面请示报告,并且遵循逐级请示程序。
6、认真执行大要案报告制度,把辖区内的大要案受理和审理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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