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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稽查建议制度   促进稽查成果利用

  实行稽查建议制度   促进稽查成果利用

  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是税源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但在过去一定时期内,由于三者之间机构及人员职责上相对独立、信息不能及时共享、配合运行机制不全而带来了我们税源管理工作环节运行不畅、管理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省局于XX年出台了加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的工作指导意见,并制订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管理办法》,意在完善征管措施,提高税源管理质量。

  但在近三年的稽查工作实践中,我们却发现,要真正落实好这一良性互动管理办法,稽查部门的职责不能只是定位于通过立案稽查堵塞偷税漏洞,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而要着眼加强税源管理全局的高度,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通过分析涉税案件的特点及作案手段,发现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及漏洞,并从加强税收征管的角度向征收管理部门和纳税人提出预防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即实行稽查建议制度,促进稽查成果的转化利用,这样才能真正达到管查互动,以查促管的效果。事实上自XX年至今,从我局探索和推行这一制度的实践来看,这一制度对加强税收征管、改善纳税企业经营管理及规范财务核算发挥了长足的作用,受到了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广泛好评,更得到了上级机关的肯定。

  明确稽查建议内容,完善制度建设。自XX年起,为贯彻落实好市局《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管理办法》,我稽查局在稽查工作中,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稽查建议制度,使稽查工作成果得到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三者的良性互动,

  所谓稽查建议制度我们认为就是指国税稽查部门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纳税人在税收缴纳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或需要规范的行为,以及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征管漏洞,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提出适当的稽查建议,及时传递给纳税人或税政、征管等职能部门,由纳税人或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整改或落实后,按照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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