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干部教师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年,*市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干部教师交流工作。市、县(区)分别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组,在市政府出台《*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广泛调研, 7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8月中旬召开了由教育、财政、编办等部门参加的全市中小学人事工作会议,对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与教师提前离岗、新教师招聘、城镇教师下乡支教工作统筹考虑,全面部署,综合推进,9月份开学,全市2841名交流干部教师全部到岗。在交流过程中,本着“政策引导、以县统筹、因地制宜、合理流动”的原则,严格交流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各县(区)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结合学科结构、骨干教师比例以及干部、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认真制定交流方案,采取自愿申报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交流人选,普遍实行“人走关系动”、“人走关系留”和“对口交流”三种形式,交流学校双方及时做好交流人员的聘用(聘任)和解聘等相关手续,认真做好交流人员的欢送、欢迎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人性化管理等措施,确保了交流工作的稳妥高效有序进行。全市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教师共有9515人,实际交流2841人,占全市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9.9%,占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9.2%。其中,交流干部512人,人走关系动380人,占干部交流的74.2%;交流教师2329人,人走关系动1832人,占教师交流的78.7%。中小学干部教师实行有序交流,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使农村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得到加强。教师的合理流动也为学校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遇,为超编学校消了“肿”,为缺编学校补了“空”,部分城镇学校通过干部教师的交流,缓解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现象。这项改革,对于进一步加强*市教师队伍建设,合理优化教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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