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四制”办:
自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做到了“一个提高”、“五个及时”、“六个抓好”、“五个结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提高”即提高认识,全体干部职工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价值追求,思想上自觉自愿的履行公务员法、自觉自愿的履行职责。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是县委、县政府为深入推进法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广大干部职工以积极的心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使四项制度入脑入心,进入工作,进入实践。
“五个及时”即一是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盯着抓,分管领导配合抓、纪检组长亲自抓专门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制定办公室工作职责,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细化分工,承担落实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于4月15日组织开展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全面传达学习《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水发[*]1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水政发[*]1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水政发[*]11号)文件。提出了“五个一定要”的要求,即: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四项制度决策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落实四项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增强执行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原原本本学好四项制度,切实做到熟知四项制度,遵守四项制度,执行四项制度;一定要对四项制度的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切实确保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一定要有专门的机构牵头抓这项工作,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事项,以便迅速启动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坚决有力地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安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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