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5月5日至8日,县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对全县经批准设立的27个民办学校进行年检,认定年检合格学校12所,基本合格学校4所,暂不定等次11所(见附表)。对基本合格、暂不定等次的学校,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于6月20前将整改方案报民管办,于8月20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民管办。现就各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xx小红帽幼儿园完成了原址重建工作,提供了园舍安全的相关证明,拟于XX年秋季开学整体搬迁至新园舍。
2、xx镇小博士幼儿园经xx中心学校确认:XX年秋季幼儿园整体搬至新建教学楼,原杨湾派出所办公楼不再做幼儿活动及生活用房。
3、童之梦业余音乐培训学校提供了园舍的竣工验收报告,递交了校长任职资格的相关证明。
4、xx镇星星河幼儿园已整体搬迁至新园舍,但目前竣工验收报告未递交。
5、xx镇的蓝天、xx镇的星星幼儿园已新建园舍主体完工,并进行了抗震鉴定,预计一周后拿到抗震与安全性鉴定报告。
6、xx镇小太阳幼儿园截止8月26日,园舍主体建至第二层,预计9月20封顶。
7、xx镇好孩子幼儿园完成了土地征用的部分手续,幼儿园图纸已预设计,等规划部门批复后动工。
8、xx镇新世纪、湖滨、阳光幼儿园,xx镇海天、新华、xx新村、xx幼儿园至今未采取整改措施。
二、年检小组建议
1、xx小红帽幼儿园、xx小博士幼儿园、童之梦业余音乐培训学校年检结论调整为合格等次。
2、xx星星河、xx镇的蓝天、xx镇的星星、xx镇小太阳、xx镇好孩子幼儿园暂不定等次,待递交园舍安全相关证明,经验收合格后,调整年检结论。
3、xx镇新世纪、湖滨、阳光幼儿园,xx镇海天、xx、xx新村、xx幼儿园,降至a类看护点,等整改达幼儿园标准后,可以重新申报民办幼儿园。
年检小组
XX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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