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学生近视发病率控制在20%以下,近视新发病率不超过10%,病假率小于3%。
2、小学生卫生保健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3、健全学校各项卫生档案,学生体检建卡率达100%。
4、教室采光、课桌椅配套比例逐步符合教学卫生要求。
5、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各项岗位制,争创食品卫生工作先进学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深圳市普通中小学《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尤其是做好防传染病宣传、控烟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3、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按《学校卫生档案》要求,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以及对外购食品的索证工作,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任课教师要每天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近视、沙眼、龋齿、肠道传染病、贫血等疾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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