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财政地税局语言文字个人工作计划】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龙游县语委20xx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素质,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二、工作目标
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力争通过努力工作,达到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保证本单位在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中各项工作都合格。
目标包括:
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本系统在职适龄公务员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在会议发言、人员接待、参加大型文艺活动、播音、采访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继续搞好文字规范化。公文、印章、标牌、合同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单位涉及公共服务的窗口以及单位主要场所和领域的语言文字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会议室、走廊、办公室等办公场所悬挂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等。
(二)做好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相关工作。结合龙游县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找出自身不足,制定、落实部门改进措施。做好本局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整理有关档案资料,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三)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立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本局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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