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有关制度,强化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按时发放,对城乡低保开展一年一度动态管理,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同时,加强对低保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调查、有落实、有反馈,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安全。
(二)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
督促已建的敬老院投入使用,建立和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落实“五保户”基本生活条件,按时足额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努力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三)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革命“五老”人员、农村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实现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切实把医疗救助这项关系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的工作做好、做实。
二、强化对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管理指导
督促落实国家对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发展社会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覆盖面。
三、加强救灾体系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协调或督促县乡两级建立救灾预备金,县级50万元/年,乡镇一级(大的乡镇20-30万元/年,小的乡镇10-15万元/年),确保大灾无大荒、灾年无疫情,受灾群众衣食住行无忧虑;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对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灾减灾的知晓率和避灾自救潜力;三是认真做好汛期抗灾准备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职责制,落实好各级领导职责,开通汛期灾民求助热线,完善抗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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