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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报告

  一、培养目标

  博士生教育是我国教育制度中对专门人才培养的层次,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博士生的培养应强化素质教育,要求博士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理论。博士生不仅要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及工程项目的能力,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治学态度严谨。

  二、学习年限和培养环节的进度

  1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到四年。原则上第一、第二学期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程,第三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第四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至第六学期结束时博士生已完成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但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按常规学制时间(三年)离校,待学位论文准备好后再申请回校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答辩需在六年内完成。

  相关事宜请按照《关于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延期答辩和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执行。

  三、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要求

  博士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教师应按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结合博士生本人的知识结构、科研特长和科研的需要,指导博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必读书目、科学研究计划。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经二级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主任审核批准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既是导师指导 博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管理部门对博士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查的依据。

  四、课程设置和管理要求

  (一)课程设置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为:政治理论课、外语课、数量分析方法课、学科前沿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政治理论课――文科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工科为“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社科学院为该课主办单位。该课是全校或者外请各学科教授、专家以讲座形式授课。通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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