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xx年“国培计划”-河北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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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支持、培训院校做好培训工作。一是要按照各个项目的分配名额足额推荐,在选拔参训对象时要统筹兼顾,防止因培训对象过于集中、工学矛盾突出而影响教师参训;二是要求参训教师按照有关要求全程参训,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校教师的参训情况,把其参训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三是加强对参加培训教师的管理,注重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四是各学校要确保学员的报到率、出勤率、参训率。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县教育体育局通报,并做相应处理。为确保参训率,学校要和参训教师签定保证书,力争使参训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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