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鉴于企业的特点及管理的需求,在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中,重点强调了《每月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并作为重点的考核项目。为了对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性的支持,逐步规范工作计划的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为完成年度各项经营计划提供保障。
二、适用: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管理岗位。
三、责任:
1、工作计划管理的职能管理责任为公司企划部。
2、工作计划管理的直接管理责任为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计划管理在分管系统的责任为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
4、工作计划管理的总负责人为总经理。
5、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员级以上)的员工、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整体每月都必须制定月度工作计划。相应管理岗位的员工对于工作计划的管理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程序:
工作计划制定的程序是:
1、各管理岗位员工先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2、各管理岗位员工(包括部门负责人本人)的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汇总、平衡,甄选出具有共性的、重要的、急办的,且需要部门整体配合的工作,形成本部门的月工作计划。
3、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由各系统分管副总经理主持进行汇总、平衡,甄选出具有共性的、重要的、急办的;且需要系统整体配合的,或需要与其他系统(或部门)协调的;公司本月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形成分管系统的月工作计划,即副总经理的月工作计划。
4、根据同样方法,由总经理督导,企划部组织,选出共性、重要、急办,且需要各部门整体配合的;工作,或需要与外部协调且需要公司层面沟通的;月度或年度总体计划但需要在本月完成的工作,形成公司整体的月工作计划,即总经理的月工作计划。
5、各岗位及各级的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否则视为无效。
五、内容:
为了尽快规范和完善公司工作计划的管理,公司暂对工作计划的总体内容做硬性规定:
1、按照规定的模板填写。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