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届五中全会之后,中央再一次提出了完善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办案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接下来就跟着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检察官工作心得体会吧。
今年初以来,检察院实行了绩效管理机制,在队伍管理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通过半年多来的有效运行,取得了一定效果,同时更进一步加深了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绩效管理应把信息化建设做为重要手段
1、信息化建设为绩效管理的实现搭建了平台。信息化建设促进了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和信息畅通,通过信息网络,干警的工作业绩可以得到及时展示,动态考评结果可以及时公布案件流程管理、机关事务等工作管理的过程和结果等等都可以及时在网络上发布,以最大限度的优化考核结果,优化考核效率。考核后,在肯定部门和干警的工作价值的同时,不足和努力方向也会得到科学的评判,这将对部门和干警的工作起到极大激励作用,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基于此才得到实现。这是信息化所特有的功能,也是其成为绩效管理不可或缺的平台和重要因素。
2、信息特有的刚性保证了绩效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以信息化手段实现绩效管理,少不了应用软件这个重要载体。软件系统的不可更改性确保了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如案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网上案件流程控制,将法律、规章变为刚性的操作程序,克服了随意性,避免了人为因素,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为对办案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提供了科学依据。
因此,信息化建设在实现动态管理、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也成为绩效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二、绩效管理要建立三大管理机制
机制不同于制度,我们目前的管理大多滞留在制度建设层面上,没有上升到机制创新的高度,往往以制度完善代替了机制建设。因此,这里谈到的机制建设,应该是以制度为保证,但又不能是制度的小修小补或简单堆砌,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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