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高峰头镇各级基层党政组织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取得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党和政府审视度势,决定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维护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坚持以人为本,继续把水、空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群众生活环境的优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好空气污染和河域污染等防治任务,提高乡镇污染防治能力,千方百计解决好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
一、违反科学发展观,造成环境污染的个别案例情况
XX年10月,高峰头镇蒲汪一村个别村民因为贪图个人经济利益,违反环境保护法,私自建起不合规定的“土小”企业——水泥粉末厂。这些粉末水泥的制作过程严重影响了高峰头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义,对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首先,粉尘排量过大。粉尘是水泥工业的主要污染物。有资料表明,目前我国大气粉尘污染主要源自于水泥、火电和冶金三大行业,其中水泥行业的排放量跃居首位。
其次,有害气体排放量过大。水泥工业也是so2、nox等多种有害气体的排放大户。这些气体具有很强的毒性,不仅可以直接毒害人体,也可以通过形成酸雨或酸雾间接毒害人体,并大面积损害农作物、森林和植被,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同时对露天工程的寿命也有严重影响。
再次,污染物排放,导致沭河流域水质污染。
二、对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存在突出矛盾。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重视群众利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但是,发展经济的同时出现了一些与环境不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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