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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心得体会:反腐倡廉必须落实“两个责任”

  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事实反复证明,哪里责任落实不好,哪里问题堆积如山;哪里责任落到实处,哪里工作进展顺利。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抓住“两个责任”,就抓住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牛鼻子”。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动员部署讲话中,将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六个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首位,其重要性可见一斑。为此,各级党委和纪委务必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严字上,在依法管党治党上取得新成效。

  正风先立学,治弊先醒脑。反腐倡廉净化政治生态,为什么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为数不少的省级厅级县处级官员涉腐因贪落马,呈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腐败产生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省委没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对“两个责任”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尽责尽力担起应负职责、不敢不想不愿严管干部、制度措施落实不力等,将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变成了稻草人、橡皮擦。目前,在打“老虎”拍“苍蝇”正风肃纪“新常态”下,仍有一些领导对形势认识有误,存在诸如“箍得太紧反腐过头”“反腐刮一阵风”等错误思想。认识有了偏差,行动到位即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腐败问题损害的严重性,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尽职尽力勇于担当,抓住这个“牛鼻子”,种好这片“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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