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近年来社会维稳工作的新形势,四川省委、省政府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在一起,探索出了一条止纷争、促和谐的新路子。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目前,由党政主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已全面构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大调解”组织网络全面形成。仅2012年,全省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达52.7万件,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23.5%,参与人数同比下降37.6%,涉诉信访案件下降47.3%。几天来,通过学习媒体报道,有以下几点体会和启发。
一、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四川经验再一次表明,群众路线依然没有过时。从解决群众问题瓦事件来,正是遵循了这样一条路线,所以才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终促进了问题的圆满解决。而在当下,由于一些领导决策,没有听取群众意见,没有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所以才导致群众对有些决策的不满,导致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尤其是在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件的处理上,如城市用地、征地问题,企业改制问题,都是当前矛盾的热点。究其原因无不是忽视或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和工作方法所致。所以,当前还必须进一步强化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意识。一切为了群众,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就是必须对人民负责,善于为人民服务,这永远应该是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而一切依靠群众,首先要相信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要尊重和支持人民群众的革命首创精神,放手发放群众,鼓励各种智力资源,竞相迸发和涌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