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和督导下,全民普法步步深入,依法治理蓬勃发展,并逐步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对于保障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努力探索.建立规范化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高效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运作机制。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吉林省逐渐形成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年度工作例会制度、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制度和市州党委主管领导列席会议并报告工作制度。在每年年初召开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总结上一年工作,并从依法治省工作的全局部署新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参加会议的24个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轮流报告工作,接受会议审议和监督;每年依法洽省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时,都请各市州党委主管领导列席会议,并向会议报告本地区落实依法治省工作任务、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明确会后落实会议精神的责任。由于有了这三项制度,依法治省工作每年都有整体部署,每年都能直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成效,每年都能及时地把会议精神通过市州党委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经过省委领导的倡导和支持,从1996年开始,吉林省率先实行了领导干部学法学分制度。即每次举办法制讲座,省直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必须参加学习,并亲自上交学习卡,每年必须达到规定课时,否则不得参加年终工作考核。为加大工作力度,经过省委同意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吉林省率先在全国建立和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任职资格制度。这项制度规定,依法治省办公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人选委、省委党校,每年都要定期举办地厅级、县处级和乡镇党委书记法律知识培训班,系统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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