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考勤制度
1.0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次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失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加班条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因公用设施等临时故障而进行抢修的;
4.1.4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审批
4.2.1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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