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熔断机制实施过程中,在接近熔断阈值时,大量个人投资者提前进行交易,“磁吸效应”非常明显,监管机构暂停熔断制度,显然也是从呵护市场的角度出发,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同时,也显示了熔断制度还需进一步适应国内市场特点,仍有改进完善的空间。
新年伊始,刚刚施行的熔断机制在第一周前4天触发2次暂停交易至收市,被迫暂停。指数4个交易日下跌12%,大多数个股跌幅在20%以上。
熔断机制到底是不是市场下跌的推手呢?有不少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将这个问题简单地归咎于熔断机制,但仔细想想还是要客观辩证看待。
原理上讲,股票价格取决于上市公司自由现金流的现值,无论怎样的二级市场交易制度,既不能改变公司的现金流,也不能改变贴现率,当然就不能改变公司价值和市场内在价值。
笔者也相信,如果时间拉长到三年左右的视角,包括熔断机制在内的任何交易制度的作用对股票的二级市场定价影响不大,否则上市公司也无需经营利润增长推动市值扩张,靠交易制度设计岂不简单。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股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格波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
在国外市场,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
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熔断机制的作用是什么呢?主要是为了避免盲目交易和错误交易,为投资者控制交易风险赢得思考时间和操作时间,为市场提供冷静和纠错机制。
由于在市场波动达到熔断点时,会有N分钟的停止交易,以便让交易者有充裕的时间考虑风险管理的措施,在恢复交易之后将体现自己真实意愿的交易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内供计算主机撮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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