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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制度讨薪确保年底不刮风暴

  2019年12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朝阳镇一处建筑工地上,老吕等50余名农民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手里接过法院执行到位的500余万元工资款,禁不住泪流满面。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这是入冬以来,张立勇第二次赴基层为农民工兑付执行到位的工资款。像这样的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河南法院已持续7年。

  张立勇告诉记者,7年来,全省法院初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运行机制,而不是非要集中到春节前统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省法院成立183个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依法办结此类案件4万余件,为近10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近30亿元。

  绿色通道挺农民工

  从2019年12月到河南工作,直到2019年1月23日当选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在当地媒体上看到不少农民工为讨薪四处奔波甚至下跪、跳楼的报道。

  农民占河南总人口的80%,外出务工是不少青壮年农民增加家庭收入的主要途径。张立勇调研发现,农民工进行“自虐式”讨薪前,既没有到法院起诉立案,也没有寻求过法律帮助。当事农民工也说,他们并不知道讨薪还能找法院。

  张立勇认为,农民工诉讼能力较差,证据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也不强,法院要加强诉讼引导,指导他们举证。法院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要积极主动地调查取证,还要减掉或让农民工缓交相关诉讼费用,支持他们依法维权。

  202019年底,河南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开辟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绿色通道,适度放宽立案条件,推行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必要时,法官要依法主动为农民工调查取证。

  在河南法院第一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河南高院专门下发意见,规定对不能提交书面诉状的农民工,可允许其口头起诉;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农民工当事人,法院应依法优先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农民工确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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