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征求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整改工作责任和时限,切实解决好每一个影响机关作风建设的问题,建立群众意见“销号整改”工作责任制。
一、内容
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责任主体是本办工作科室。“销号整改”的内容是:
1、影响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且至今整改未到位的意见和建议;
2、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调查问卷、明查暗访、座谈等收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3、从其他途径收集到的有关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责任
1、建立“销号整改”台帐。对上述五个途径收集的问题或建设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具体分有条件解决的、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和暂解决不了需要作出整改计划的三大类进行梳理、编号、登记。同时明确整改目标,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2、原汁原味反馈。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原汁原味、如实地反馈给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明确整改责任。反映单位全局性、普遍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反映单位某项职能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反映单位具体科室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4、抓实整改措施。针对所提问题、建议,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做到目标、方法、步骤、责任人“四明确”。整改措施要切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规定整改时限。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定整改到位的时限。对有条件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对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必须逐步创造条件整改到位;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
6、审定销号。将整改的结果向提建议人反馈。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销号。
扶贫工作——xx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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