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办的中华全国××函授中心,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的,经北京市成人教育局核准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的法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助学机构。现招收××级学员。 一、机构 名誉主任——中国法学会会长,原司法部部长邹瑜;以司法部教育司司长为主任和著名专家教授为委员组成的教学委员会指导并参加教学;由高级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为骨干组成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均设有辅导站,在学员较集中的地(市)司法局(处)已设立339个辅导站进行教学管理和辅导。 二、师资 聘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以及政法部门中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实际工作者授课和编写辅导材料。 三、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政治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志于学习法律的人员。 四、开学日期、学制和课程设置 19××年××月开学,学制三年半,7个学期。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专科)的规定,共设置14门课程。其中公共课3门,法律专业课11门。 本周期课程安排如下:19××年度(19××年××月至19××年××月)第一学期经济法学、婚姻法学;第二学期国际法学、公证与律师制度。 19××学年度(19××年××月至19××年××月)第一学期哲学、政治经济学。第二学期法学基础理论、大学语文。 19××年度(19××年××月至19××年××月)第一学期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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