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 “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群众参与和组织决定相结合、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选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及范围
(一)竞争职位(副处级领导职位7个)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位1个。
2.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位1个。
3.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副处长职位1个。
4.产权与收益管理处副处长职位1个。
5.党建工作处副处长职位1个。
6.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职位1个。
7.监事会副处职专职监事职位1个。
(二)选拔范围
上述职位在委机关和监事会范围内选拔。
三、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任职年限:须现任副调研员或任主任科员职务满3年。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竞争上岗方案公布之日。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位:中共党员,熟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2.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位: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工作经验。
3.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副处长职位:熟悉财务管理制度,有较高的财会、审计业务水平。
4.产权与收益管理处副处长职位:熟悉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党建工作处副处长职位:中共党员,熟悉党建工作,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6.领导人员管理处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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