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由公文站小编为您整理收集,欢迎您的查看阅读,更多精彩敬请关注本站!
黔江府办〔20xx〕10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30日
黔江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27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人武部、区政府新闻办、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商务局、区经信委、区监察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林业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