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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用地征地的工作方案

  为做好红岗互通立交至镇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征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征收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各项补偿费足额发放给被征地权属单位及个人。

  (二)严格按照征地范围实施征地,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三)征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交接手续完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交接及征地补偿结算工作。

  二、征地范围、面积

  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15.5552公顷(233.328亩),具体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安排

  为切实加强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红岗互通立交至镇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延平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镇政府等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工作组、社保及再就业组、政策技术指导组和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等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各成员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成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地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等日常工作。

  (二)征地工作现场组

  组长:(兼)

  副组长:(镇镇长)

  组员:

  以上组员可分成若干小组,按照分片包干管理原则,负责对征地范围内青苗及附着物的丈量、清点、登记、填表、统计和协助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工作并落实清表工作。组织被征地单位按时签订《征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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