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防范能力,有力助推“平安”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四季整治”和举办平安“十大竞赛”活动的通知》(县委办发[20xx]19号)和《关于印发县“平安企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安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 “平安企业”竞赛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平安企业”竞赛活动,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其中20xx年5月为启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对竞赛活动进行发动部署。20xx年6—12月为实施阶段,各参赛企业按照考评标准开展竞赛,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竞赛活动组织、指导和督评工作。20xx年1月为评选阶段,县安委办会同我镇有关部门对竞赛活动进行汇总评选,确定“平安企业”和先进个人名单,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平安办。
三、参赛对象
全镇各类企业。规模上企业全面参与竞赛活动,其他企业参赛率达85%以上。
四、竞赛内容与考评
竞赛内容:各类企业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事故控制等四方面开展竞赛。
考评方法:一季一督评、年终总考评。即根据《县“平安企业”竞赛活动考评细则》(见附件),每季度由我镇行业主管部门对参赛企业进行一次督评,得出季度督评分;由县安委办组织考评组,对季度督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审定季度考评分。每季度考评分累计相加即为年终总评分。
结果运用:根据年终总评分情况,由县安委办在参赛企业中确定一定比例,命名为“平安企业”,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可以直接评定为A级。同时,择优在“平安企业”中确定若干名“平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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