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二部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省卫生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状中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发放居民健康卡”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信息化惠民工程建设步伐,健全技术手段,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诊疗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建设“数字卫生、信息惠民、健康”新模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组长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长担任,公安局、卫生局和各乡镇街主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居民健康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
三、任务目标
1、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居民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工程。
2、公安局、各乡镇街道配合新农合管理中心开展参合农民身份信息核对工作。
3、新农合管理中心协调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4、卫生局与金融机构签定居民健康卡试点合作协议,获得资金保障,提供经费支撑。
5、确保在20xx年年底,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农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使用,新农合持卡数量达到参合人数的100%。
四、推进措施
1、召开全市宣传动员大会,启动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
2、将推进居民健康卡实施工作纳入市政府对乡镇街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
3、实行定期调度和督办制度,每15天调度一次,对任务完成进度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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