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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深圳市XX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坪山新区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精神以及深圳市今年中考中招工作的有关安排,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总结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1、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2、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了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以往的终结性评价改为全程、全方位评价学生,承认学生个体差异,体现学生个性、特长。为具有不同潜能的学生提供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平台。

  5、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端正办学思想,让每一位学生都受到公平教育,都得到充分发展。

  二、组织机构

  1、坪山中学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

  (1)机 构:

  主 任:林俊红

  副主任:张福杰、庄汉华、黄锦娟

  成 员:陈玉明、张世明、汤育兴、陈建军、蔡世林、何柳清、

  王启福、齐宏亮、唐卫平、胡劲涛

  (2)职 责

  ①学习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

  ②认定评价组成员

  ③对各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

  ④认定评价结果

  2、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三个组

  (1)评价组

  组 长:庄汉华

  副组长:黄锦娟、王启福

  成 员:齐宏亮、胡劲涛、唐卫平、李剑锋

  潘惠琼、初三各班主任

  职 责: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评价组下设12个小组(见附页)

  (2)监察组:

  组 长:张福杰

  副组长:张世明

  成 员:陈玉明、钟志强、况增产、邱向非(家长)、林木潮(家长)

  刘牧慧(学生)、龙琦(学生)

  职 责:监察评价过程,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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