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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活动实施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由人治向法治、由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由集中专项整治向长效管理机制、由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由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健康的“五项转变”。积极探索有效的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我县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示范引导。

  二、基本目标

  通过努力,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业绩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尤其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其他重点领域企业中,每个行业创建2户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使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成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整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通过以点带面,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实现基层和企业安全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始兴县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四、创建对象和条件

  在始兴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业绩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企业。

  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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