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道路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我国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生活中有着重要作用。下面是有20xx乡村街道保洁清扫方案,欢迎参阅。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日常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理转运等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扫保洁机制,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农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高新区辖区内的38个行政村(洼刘村除外)及乡间道路。
二、管理体制
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区创建办负责对两办事处及行政村环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两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行政村及乡间道路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各村具体负责清扫村内及乡间道路垃圾并清运到垃圾中转站,保洁人员的招录和管理由办事处和行政村共同负责。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资金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二)资金构成
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清扫保洁费用;一部分为区财政补贴。清扫保洁费用由区财政按照常住人口2元/人·月、流动人口1元/人·月的标准核定;区财政补贴为50万元/年。
(三)资金使用
清扫保洁费用的80%由两办事处专项用于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区创建办每季度考核一次,区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经费。清扫保洁费用的20%及每年50万元的财政补贴作为奖补基金,奖补基金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区创建办,区创建办对两办事处及行政村进行考核后依据考核成绩进行奖补(其中40%奖补给办事处,60%奖补给各村)。
四、考核工作
(一)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依据郑州市农村卫生环境考核标准(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1、由区创建办和办事处共同组成检查组,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对各村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其打分结果作为对办事处和村的季度奖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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