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世界上许多国家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纪念日,每年这些国家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纪念本国英雄。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的文章吧!
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
为弘扬革命精神,缅怀革命先烈,经研究,定于20xx年9月30日开展我县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时间:20xx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9点。
二、地点:县革命老区机关旧址革命主题广场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各县级领导,县直及驻惠有关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安、交通、城管执法、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组成30人方队。
四、公祭烈士仪式议程:
公祭烈士仪式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主持。
1、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公祭烈士仪式开始;
2、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向革命烈士默哀;
4、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5、奏《献花曲》,武警战士向烈士敬献花篮。(县委、县政府各敬献一个)
6、整理缎带或者挽联(请县委书记同志整理);
7、参加公祭活动人员瞻仰烈士碑廊(背景音乐放《献花曲》)。
五、责任分工
(一)县委办公室
以两办名义下发活动通知;统计参加仪式县级领导名单。
(二)县政府办公室
传阅两办通知;把关李县长主持词。
(三)县委宣传部
负责公祭活动新闻报道、现场采访,及时报道开展公祭活动的情况和效果;
(四)民政局
负责整个公祭烈士仪式的统筹协调。
1、起草仪式通知、李县长主持词;
2、与革命老区机关旧址联系,做好县革命老区机关旧址革命主题广场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音箱、花篮、场地布置、仪式演练等。
3、与武警中队联系,确定敬献花篮的武警中队战士;
4、与教育局联系,确定献唱的少先队员代表。
(五)县公安局
负责革命老区机关旧址及其附近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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