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联合国定义为“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行动的人。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青年志愿者活动方案吧!
青年志愿者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功能区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二)实效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管委会和志愿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者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原则。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在在管委会志愿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三、方法步骤
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填写《高新区志愿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具体方法如下:
(一)宣传动员(3月9日—3月18日)
制定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利用宣传版面、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对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发动和引导,提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志愿者队伍。
(二)报名登记(3月19日—3月25日)
由管委会办公室发放《高新区志愿者服务队注册登记表》,指导申请报名志愿者服务队的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意愿、年龄、特长、身体状况提出申请并填写。
(三)组建队伍(3月26日--3月31日)
管委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志愿者服务队申请表后报党组,党组召开工作会,正式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并按照便于组织及特长的原则,合理划分志愿者服务队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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