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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全域打造成为有土皆绿、是水则清、四季花香、处处鸟鸣的城市。以下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桂东的决定》(桂发〔XXXX〕1号)(以下简称《决定》),完成《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城乡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人口发展等各个方面,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经费,完善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为确保《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我县按照国家试点文件和全省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设置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将生态文明建设5大类2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成了108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实施时间(见附件2)。其中县林业局和县环保局等部门还要负责牵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体系的具体构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四、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和方案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决定》的精神,聘请有关专业机构抓紧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每一项工作任务的详细实施方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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